关 于 修 改 章 程 的 报 告
2021-05-05

   

20201219日)

 

尊敬的各位先生、各位委员:

受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第一届院务委员会的委托,在这里,我向大会做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

 

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于20161127日正式成立。在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支持下,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向北京市民政局直接注册登记。因此,研究院一方面要遵循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共同章程,另一方面又要制定吻合油画研究学术机构的行业章程。同时,在完成并总结研究院第一届工作后,研究院需要进一步修改修正、建立健全研究院的制度框架,并以章程的修改作为研究院第二届两委工作的起步,并以遵循章程来保证和规范研究院的工作。

 

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章程的宗旨不变,它仍然是:团结、联络全国和海外有志于推进与繁荣中国写意油画创作、研究和教育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开展与油画艺术相关的学术活动,推动理论研究、提高创作水平、积极构建中国写意油画学派,促进中国油画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本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由此,章程的第一章总则不变。

 

尊敬的各位先生、各位委员,研究院章程最重要的修改,是遵循研究院第一届两委会议集体通过的以“研究为名,学术立院,集体制院”的建院基本方针。因此,经院两委数次大小工作会议酝酿决定,研究院第一届荣誉理事在第二届改称并聘任为荣誉研究员,第一届理事在第二届改称并选聘为研究员,第一届常务理事在第二届改称并选聘为院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研究院机构同时增设特约创作员。

 

尊敬的各位先生、各位委员,研究院第一届机构建立了荣誉理事会,年龄界线以七十为界。第二届改为荣誉研究员,籍此继续向在中国写意油画创作研究上卓有贡献的老一辈艺术家表示崇敬并尊以荣誉。其次,以七十为界的年龄,也适用于研究院建立机构的基本原则。但即便如此,研究院仍然需要并欢迎老一辈的艺术家们继续投以积极热情和学术影响力来辅佐研究院的发展繁荣。

 

第三,研究院第一届两委在多次工作会议上,广泛推举各地的优秀艺术家作为研究员和特约创作员作为征询聘任人选。同时认真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此基础上选聘了第二届两委委员。

 

第四、研究院第二届机构将建立院务委员会主席团和学术委员会主席团的制度性机制,以保障研究院院务和学术的工作大局,并由两委主席团设立执行委员会作为工作保障。第二届院务委员会主席团和学术委员会主席团将在第二届换届大会由全体到会的两委委员采用等额选举产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国幅员辽阔,各省区均有独特的地域和文化资源优势,由于研究院分布各地的两委委员积极有为,促成了研究院拟在东西南北各地建立学术研究中心,这为中国写意油画艺术理念的广泛传播,推进中国写意油画的繁荣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由此,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扩大中国写意油画学派的影响,建立艺术园区,建立院外联系机制。改为:扩大中国写意油画学派的影响,建立各地学术研究中心,建立院外联系机制。与此相应,在“第十三条 学术研究中心的接受程序”中,修改为(1)审查学术研究中心的资质报告。(2)论证学术研究中心与本院的合作条件、合作方式与可行性。(3)讨论并表决通过接受学术研究中心。(4)向学术研究中心颁发证书并授牌。(5)建立本院对各地学术研究中心的统一管理制度。

 

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是自愿参与的民间的学术社团组织,艺术家同仁们为着中国写意油画这一共同的研究方向和一致的学术理想聚合一起。研究院跨越了院校、画院和艺术机构的专业界别,同时,不论年龄大小、岗位有别、职位不同、地域差异,退休与否,都缘于中国油画尤其是写意油画这一重要的事业主脉将大家维系在一起。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以非体制的组织方式来开展一系列活动,对现在尚未退休退职的两委机构主要成员而言,既要遵守原单位组织纪律,又要参与研究院的管理与活动。因此,在信息通讯十分便捷的今天,在基本符合研究院章程规定的基础上,在组织会议、开展学术活动等方面,更应有统筹性、灵活性和时效性。

 

尊敬的各位先生、各位委员,北京当代中国写意油画研究院已经走过了四年路程,但艺术探索的道路还很长,艺术高峰的攀登还要我们保持坚定的信心、清醒的思维、持续的努力和旺盛的创造活力。我们相信,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关心指导下,大家秉承事业为公的精神,同心协力,在中国具有深厚而优秀而且具有蓬勃生命力的文化土壤上,几代艺术家不懈探求的中国写意油画之树,一定结满累累硕果。

 

谢谢大家!